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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iroj9043 on Jan 3, 2024 3:43:12 GMT -5
为了扩大对巴西预付款制度的辩论和分析重要的是要确定其他国家如何实施国家支付司法债务。美国和德国的例子成功地接近了高效的支付系统。 美国的判决基金负责支付法律诉讼中产生的判决和和解,以及政府作为债务方达成的庭外和解[1]。在财年预算中,该基金支付超过80亿美元[2]。 与巴西的情况不同年的预算中已经预见到判决基金将用于支付本年度的费用。换句话说考虑到北美公众已经有用于支付因定罪或签订协议而产生的费用的事先预算规定,因此付款请求无需包含在下年的预算中即可支付。行政。 基金赎回程序得到简化。在谴责美国政府的决定最终生效后,联邦机构向该基金提出了付款请求。订单被接受后,付款大约需要两周时间才能处理[3]。 有趣的一点是在付款之前检查作为政府债权人的方的财政规律性。 如果该方对美国政府有债务,则从应支付的金额中扣除所欠金额。不幸的是,巴西的这种做法被 STF 认为违宪并且阻止了赔偿,从而导致法院命令的积累更大,并为减少活跃债务存量带来了障碍。 而德国人则看重公共行政部门忠实遵守法律的法律制度[6],从而有有效手段保障通过司法判决所承认的权利[7]。 德国行政程序法典第 170 段规定,法院 手机号码列表 将根据债权人的请求执行执行,而公共行政部门仍必须根据执行规则遵守法院命令。然而,在开始执行之前,法院必须要求国家在不超过 30 天内付款。在德国,大多数定罪和义务甚至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前就已经履行[8] 。 显然,巴西在对公共实体缴纳刑罚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非常大。我们远没有像美国那样拥有判决基金,甚至还没有像德国那样得到公共实体对法律的忠实尊重,在执行之前由国家偿还债务。 我们必须在现实中梦想并设计一个预算足以让国家偿还债务的制度。 甚至可以说,没有支付法庭命令的预算,但这显然不是因为缺乏资源。事实证明,这些资金被分配给具有更大政治意义的问题,没有力量捍卫巴西国家债权人的利益。 人们没有兴趣最终解决预付款问题,以将付款与联邦实体的预算脱钩,从而保证该系统的预算有效性。 最重要的是,缺乏建立使支付系统高效的机制,以产生信贷流动性为目标,即调度的透明度、证券销售的便利性、灵活性和法律安全性、对法院命令的自动补偿债务资产、与接受补偿目的赠款的实体的一致性,以及主要是在联盟提供资金后收到款项的速度。 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从最切实的任务开始,司法机构不能成为阻碍预付款系统效率的代理人。案中,卡斯特罗·梅拉部长指出,分期付款计划将保证取消第4,357/64号法律第32条中的罚款,因为无法阻止法人实体向合作伙伴和股东分配利润和股息当财政正常的情况下,即在遵守分期付款条款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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